公司接待管理制度补充描述:为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流程,提升接待服务质量,现对接待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1.**接待分类**:根据来访对象及目的,将接待分为商务接待、政府接待、合作伙伴接待及普通访客接待四类,并明确对应的接待标准与流程。2.**预约登记**:所有外部来访人员需提前通过前台或对接部门预约,填写《来访登记表》,包括来访单位、人员信息、事由、预计停留时间等,由行政部统一备案。3.**接待区域管理**:非经允许,访客不得进入办公区或生产区域。商务及以上级别接待需在指定会议室或接待室进行,结束后由对接人确认环境整洁及设备复位。4.**费用管控**:接待费用需提前申请并注明预算,超预算或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批。严禁超标接待,报销时需附审批单及消费明细。5.**保密要求**:接待中涉及公司敏感信息时,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机密事项。6.**反馈机制**:接待完成后,对接部门需填写《接待反馈表》,评估接待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由行政部定期汇总分析。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