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2.工作时间应保持专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玩游戏、浏览无关网页、长时间私人聊天等行为。3.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洁大方,符合岗位要求。工作场所应保持安静有序,不得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工作。4.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离职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归还所有公司物品。5.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处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部门负责人应带头遵守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