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实施方案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等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