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权合作经营合同补充条款授权方在此授予被授权方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独家/非独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授权品牌的商标、标识、形象及其他知识产权内容的权利,用于生产、销售及推广合同约定的授权产品。被授权方应严格按照授权方提供的品牌使用规范及质量标准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授权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品牌标识、产品设计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品牌资产。授权方有权定期对被授权方的产品质量、市场推广及品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被授权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支持。如发现任何损害品牌形象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授权方有权要求被授权方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终止授权并追究相应责任。(注:可根据具体合作条款调整“独家/非独家”“地域范围”“授权产品”等关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