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此确认,本合同签订时房屋内所有家具、家电及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房屋物品清单》)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承租方应在入住后7日内完成验收,如发现物品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逾期未提出视为验收合格。租赁期间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物品损坏,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自然老化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