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购销合同协议补充条款:1.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售家具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无任何质量缺陷。家具材质、规格、颜色等须与双方确认的样品或产品描述完全一致。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在收货后30日内提出退换货要求,卖方应无条件处理。2.验收标准:买方应在货物送达后48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家具数量、外观完整性、功能正常性及配件齐全性。若发现货损或与订单不符的情况,买方应立即拍照留存证据并书面通知卖方。3.环保要求:所有家具产品应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卖方需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环保检测报告。如因家具环保不达标导致买方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所售家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因此产生纠纷,由卖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及赔偿。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延迟交货或付款超过15日的,违约方应按日支付合同总额0.1%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