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协议书(以下为新增段落)五、投资风险提示1.委托人确认已充分了解本协议项下投资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因上述风险导致的投资损失。2.受托人应遵循谨慎管理原则,但不对投资本金及收益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委托人理解投资收益可能存在波动,且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3.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出的投资决策视为委托人自身意愿的体现,委托人不得以投资结果未达预期为由主张受托人违约。(以下接原协议条款)注:新增内容需与协议其他条款无冲突,必要时由法律顾问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