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清算。具体事由如下:(增加描述)被申请人长期拖欠申请人款项,经多次催讨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且被申请人目前已停止经营,资产状况不明,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资产进一步流失,申请人特此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清算,以查明其财产状况并依法进行清偿。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已符合法定清算条件,恳请贵院依法受理并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