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书模板补充条款:关于房屋维修责任的约定:1.出租方应确保房屋主体结构及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线、门窗、卫浴设备等)在交付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在租赁期间因自然损耗或非人为因素导致上述设施损坏,由出租方承担维修责任。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发现房屋或设施需维修时,应立即通知出租方。3.紧急情况(如水管爆裂、电路故障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承租方可先行采取必要维修措施,事后凭有效票据向出租方报销合理费用。4.双方同意常规维修应在报修后48小时内响应,重大维修不应超过7个工作日。因维修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应相应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5.本条款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至第七百一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