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协议书补充条款:1.开发成果验收标准1.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说明书》完成开发工作,开发成果需满足以下验收标准:(1)功能完整性:实现需求说明书中列明的全部功能模块(2)系统稳定性:连续72小时运行无重大故障(3)性能指标:达到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响应时间和并发处理能力要求1.2验收流程:乙方完成开发后应向甲方提交测试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验收。2.知识产权归属2.1本合同项下开发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归甲方所有。2.2乙方应保证开发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保密条款3.1乙方应对在开发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开发成果或相关技术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披露。4.违约责任4.1若乙方迟延交付开发成果,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2若甲方迟延支付开发费用,每延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其他条款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