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书样本补充条款: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1.施工过程中,如业主需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并签订《工程变更确认单》。2.工程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原合同报价单执行,新增项目由双方协商定价。3.单项变更金额超过合同总价5%或累计变更超过10%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4.未经书面确认的变更要求,施工方有权拒绝执行。擅自变更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5.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调整,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并书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