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保护事件,本预案进一步强调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在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在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属地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接报后应会同应急管理、公安、卫健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等级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处置进展,必要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迟报、瞒报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