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租赁协议补充条款:1.甲方应确保停车场设施完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监控、排水等系统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2.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因甲方管理不善导致车辆受损或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除外。3.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清洗或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卫生及他人使用的活动。如需临时装卸货物,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限定时间。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停车费标准,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新收费标准自通知期满后次月起执行。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