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施工,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的设计、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情形,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乙方负全责。本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