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借到张三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六个月,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借款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每月1日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如逾期还款,每日按未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借款人确认已收到全部借款金额。本借条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签字):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XXXX日期:2023年10月1日出借人(签字):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XXXX日期:2023年10月1日补充说明:本借条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借条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