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补充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居间人应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应按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如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