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考核细则应增加对党员参与组织生活情况的考核内容,具体如下: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的出勤率纳入考核指标。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全年全勤加5分。同时考核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表现,包括是否提前准备、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由支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表现优秀加3分,合格不加分,不合格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