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合理使用及安全行驶,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1.车辆使用需提前通过OA系统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调度。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视为违规行为。2.所有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油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禁止使用现金加油,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3.驾驶员须每日检查车辆状况(油量、胎压、灯光等),填写《车辆日常检查表》。发现故障应立即报修,严禁带病行驶。4.公务用车应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行驶,不得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上交钥匙。5.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配合调查。隐瞒不报者承担全部责任。6.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原有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