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农田事宜达成一致。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农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耕作。乙方须按时支付租金,租金标准为每亩每年人民币XXX元,于每年X月X日前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恢复农田原状并归还甲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