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新增内容如下: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员工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考勤记录,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送人事部门。工作期间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不得在工作区域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重要文件资料须妥善保管,涉及单位机密的信息不得外泄。办公设备应爱护使用,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各部门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做主。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