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补充内容: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现增加以下管理规定:1.每日开展消防安全巡查,重点检查电器设备、厨房用火及疏散通道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2.每月组织一次消防设施检查,确保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完好有效。3.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教职工需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技能。4.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消防器材,明确专人管理维护。5.严禁在园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拉乱接电线,下班后必须切断非必要电源。6.定期清理楼道、安全出口等区域的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7.厨房操作间必须配备灭火毯,油烟管道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8.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