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和解协议书增加的一段描述,供您参考: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此前发生的争议事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约定。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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