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文种类包括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等,每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要素。公文的语言应当准确、简明、庄重,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公文的办理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