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门禁使用行为,现对门禁管理制度补充如下规定:所有人员进出必须刷卡或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严禁尾随他人进入。访客需由接待部门提前报备并登记有效证件,由安保人员核验后方可放行。发现门禁设备异常或卡遗失时,须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对违反门禁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