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四人合租房屋合同增加的描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第四条公共区域使用与维护1.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公共区域为全体合租人共同使用,各合租人应保持公共区域整洁,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个人物品。2.公共区域卫生实行轮值制度,由四名合租人按周次轮流打扫(具体排班表由合租人共同商定后张贴于公共区域)。3.公共设施(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的使用需遵循公平原则,高峰时段单次使用时长不得超过1小时。4.任何合租人对公共区域设施造成非正常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四名合租人平均分摊维修费用。5.未经其他合租人书面同意,任何合租人不得在公共区域接待留宿访客(直系亲属临时探访不超过3天的情况除外)。"(注:如需补充其他具体条款,请提供更详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