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中应增加关于信息报告与公开的内容,具体如下: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内部报告程序,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产品、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初步原因分析等关键信息。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信息、处置进展和风险提示,确保公众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观、透明,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建立定期信息更新机制,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所有报告和公开的信息应当做好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