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中增加以下描述: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须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理单位还应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争议,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如因监理单位失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