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管理规章制度补充内容:为确保洗浴场所安全、卫生及秩序,所有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洗浴区域;2.禁止在浴区内吸烟、饮酒或大声喧哗;3.使用公共设施时需节约用水用电,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及电源;4.个人物品请妥善存放于更衣柜,贵重物品勿带入浴区,遗失责任自负;5.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6.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皮肤病患者不得使用公共浴池;7.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陪同下进入,并全程负责其安全;8.故意损坏设施者需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违者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或终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