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安全,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1.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筛查、职业病相关检查等。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更新健康信息,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岗或安排治疗。3.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4.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年一次。5.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查更新。6.发现员工出现健康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7.对违反健康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