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是保障园所正常运转和幼儿安全健康的重要依据。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保教结合原则,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2.教职工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师德教育,不断提升专业素养。3.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理。4.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午睡时间合理安排。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幼儿饮食卫生安全。6.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及时反馈幼儿在园情况。7.严格执行接送制度,确保幼儿交接安全。未经家长授权不得让幼儿离园。8.定期检查维护园舍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环境。9.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氛围。10.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园领导将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