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出勤行为,现对考勤制度管理规定补充如下内容: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时打卡。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按照相应规定处理。因故不能按时到岗者,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一律视为旷工。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本部门考勤监督工作,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核查考勤记录,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并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