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补充条款: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现对车辆管理制度补充如下:1.车辆使用审批流程所有公务用车需提前24小时通过OA系统提交用车申请,注明用车事由、目的地、使用时间及预计里程。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车辆。紧急情况可电话报批,事后补办手续。2.车辆使用登记要求驾驶员须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记录出车时间、里程表起止数、目的地及用车事由。归还车辆时需将登记表交至行政部备案。3.车辆维护保养规定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为准)必须进行例行保养。驾驶员发现车辆异常应及时报修,严禁带故障行车。所有维修需在公司指定服务点进行。4.油卡管理公司统一配发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严禁为私车加油或套现,违者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油卡使用情况每月由财务部核查。5.违章处理驾驶公司车辆产生的违章罚款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接到违章通知后,责任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将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给予通报批评。6.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通知行政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因个人违章造成的事故,责任人需承担保险公司理赔外的经济损失。7.节假日管理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停驶,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需经分管领导特批。本补充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与本条款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