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新增内容)第三十八条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和节能环保材料。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应当优先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施工行为,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签字确认,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新增内容)第三十八条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和节能环保材料。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应当优先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施工行为,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签字确认,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