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新增内容:为确保幼儿饮食安全与营养均衡,特增加以下规定:1.食材采购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整的进货台账,确保所有食材来源可追溯。肉类、禽类、蛋类等食材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明,蔬菜水果需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留存检测报告。2.每日供应的餐食必须按规定留样48小时,每份留样不少于200克,并标注留样日期、餐次、留样人等信息。留样冰箱需专用并上锁管理,由专人负责。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皮肤化脓性感染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4.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采用热力消毒的须达到100℃并维持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的须符合国家规定浓度并浸泡不少于15分钟。5.建立陪餐制度,每日由园领导或教师代表陪同幼儿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并做好培训记录。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7.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定期邀请家长代表参观食堂,听取意见建议,共同保障幼儿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