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信息收集范围**:包括幼儿的基本健康信息(如既往病史、过敏史、疫苗接种情况)、每日晨检记录、因病缺勤追踪、传染病防控记录、特殊体质幼儿管理档案等。2.**信息收集方式**:通过家长填写健康调查表、保健医日常观察记录、班级教师反馈、医疗机构提供的体检报告等方式获取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3.**信息更新与核对**:定期(如每学期)更新幼儿健康档案,家长需及时报告幼儿健康状况变化,保健医负责核对并修正信息。4.**信息管理与保密**:所有卫生保健信息由专职保健医统一管理,电子档案需加密存储,纸质档案妥善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幼儿隐私。5.**信息使用与上报**:汇总数据用于园内疾病预防、营养膳食调整及卫生保健工作改进,发现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规定向教育及卫生部门报告。6.**监督与责任**:园长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保健医和教师需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信息收集及时、准确,因疏漏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新增内容)7.**家长沟通与知情同意**:在收集幼儿健康信息前,需向家长说明用途及保密措施,并取得书面同意。对于涉及敏感健康信息(如心理行为评估、特殊疾病记录等),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家长知情权与幼儿隐私权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