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用)是用于通知债务人债权已依法转让给第三方的正式法律文书。该通知书需明确说明原债权人、新债权人及转让债权的具体信息,包括债权金额、债务履行期限等关键条款。通知书应载明转让生效时间,并要求债务人自通知送达后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未经通知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该文书需通过有效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公证邮寄)。文末应由转让双方签章并注明日期,必要时可附债权转让协议作为附件。通知书内容需与转让协议条款保持一致,避免产生法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