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或解决重要事项的一种正式文书。规范的请示格式能够体现机关工作的严谨性,确保信息传达清晰、高效。请示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尾和落款等部分。标题应简明扼要,直接点明请示事项;主送机关需写明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正文部分需清晰陈述请示缘由、具体事项及请求意见;结尾通常使用“妥否,请批示”等固定用语;落款需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撰写时应注意语言简洁、逻辑清晰,避免冗长或模糊表述,确保上级机关能够快速理解并作出批复。以下提供范文供参考,帮助掌握规范的请示写作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