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时使用的正式文书。它属于上行公文,具有明确的呈请性和规范性特点。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尾和落款等部分组成。正文需简明扼要地说明请示事项的背景、原因、具体内容及建议,结尾通常使用"妥否,请批示"等固定用语。撰写时要求一文一事,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语言庄重得体,体现对上级机关的尊重。规范的请示公文能有效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是机关单位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