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增加的描述内容: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执行董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的原则,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