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书面决定。它是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等结论的法律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的基本信息**2.**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3.**复议机关查明的事实和证据**4.**适用的法律依据**5.**复议决定及理由**6.**救济途径告知(如不服决定可提起行政诉讼)**该文书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核心文件,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