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散型联营合同是指合作各方在保持各自独立法律地位和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为实现特定商业目标而达成的合作协议。与紧密型联营不同,松散型联营不涉及共同出资或组建新实体,合作方通常通过资源共享、业务协作或联合营销等方式开展合作,同时各自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此类合同常见于短期项目合作、市场推广联盟或技术互补型企业之间,具有灵活性高、合作边界清晰的特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作范围、权利义务、收益分配及退出机制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