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章程(一)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公司名称: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经营范围:XX、XX、XX等业务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设立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法律和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设监事会,由XX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行使法律和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当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增内容)公司股东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