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现对薪资、奖金及奖惩制度补充以下规定:1.薪资调整将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经营状况综合确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2.奖金分配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设立季度绩效奖金和年度超额利润分享计划,具体发放标准和比例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业绩情况制定方案。3.奖惩制度增设"即时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经济处罚、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4.所有薪资奖金数据及奖惩记录均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查阅或传播他人薪酬信息。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原有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