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副本是行政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交的重要法律文书之一。它是原告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被告人数制作的起诉状复制件。该副本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通常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正本的同时,需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由法院送达给各被告,以确保被告及时知悉诉讼内容并行使答辩权利。行政起诉状副本的提交是启动行政诉讼程序的必要步骤,其规范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案件受理和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