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是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行政许可证书,用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活动。勘查许可证允许持证人在指定区域和期限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采矿许可证则授予持证人在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两证的发放严格遵循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规,通过申请、审查、公示等程序确保公开透明。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并公布许可证发放数据,包括新发证数量、延续变更情况、有效许可证总量等信息,以反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动态,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