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办公用品包括日常消耗品(如纸张、笔、文件夹等)及耐用办公设备(如打印机、电脑等)。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保管及报废均需遵循本制度。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申领与发放,并建立台账登记。员工领用办公用品时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对于耐用办公设备,需进行编号管理并定期盘点。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各部门需按月提交需求计划,避免重复采购和浪费。对于人为损坏或丢失的办公用品,责任人需按价赔偿。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