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AB股模式)是一种特殊的股权结构设计,主要应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发行两种不同类型的股票:A类股和B类股。A类股通常面向公众投资者,每股拥有1票投票权;B类股主要由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持有,每股拥有多票投票权(如10票)。这种结构允许创始团队在融资过程中稀释股权的同时,仍能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AB股模式常见于科技创业公司,有助于平衡融资需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稳定性。该模式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不同类别股票的权利差异,包括投票权、分红权等条款,并符合当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