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签约协议书补充条款1.社交媒体管理艺人同意在合约期内,其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抖音、Instagram等)发布的内容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经纪公司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品牌形象及合约要求。未经公司书面同意,艺人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商业合作、敏感话题或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2.形象维护义务艺人须保持健康公众形象,避免任何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若因艺人个人行为导致品牌方解约或社会负面评价,艺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暂停分成等。3.优先续约权合约到期前3个月,经纪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艺人需在与其他方接洽前优先与公司协商续约条款。4.紧急事务处理如遇突发公关事件(如舆情危机、法律纠纷),艺人须无条件配合公司制定的应对方案,包括公开声明、临时暂停活动等。(注:具体条款需根据艺人类型、合作范围等调整,建议由法律顾问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