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签约合同书范本新增条款:第十条社交媒体管理1.艺人同意在合同期内,其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抖音、Instagram等)的内容发布需提前告知经纪公司,并接受公司合理的内容审核。涉及商业合作、争议性话题或可能影响艺人形象的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发布。2.经纪公司有权为艺人开设官方认证账号,艺人应配合账号运营,包括定期更新内容、参与互动等。未经公司书面同意,艺人不得擅自删除或转让该账号。3.艺人因违反本条款导致形象受损或合作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他原有条款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