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范本补充条款: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交付时房屋应处于空置状态,并保证房屋主体结构完好,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等)能够正常使用。卖方应结清交付日前产生的所有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并提供相关结清证明。买方应在接收房屋时进行验收,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完成修复或协商解决。房屋交付以双方签署的房屋交接书为准。